鞍山“地企联动”:优质资产“活得好” 僵尸企业“死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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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地企联动”:优质资产“活得好” 僵尸企业“死得了”
2023-11-06 02:51:00
高峰时拥有法人单位近600家、职工15万多人的鞍钢附属企业集团,曾是我国单体最大的央企厂办大集体企业,历史沿革长、涉及人员多、遗留包袱重。
  2020年实施剥离移交以来,辽宁省鞍山市与鞍钢集团紧密联动,一手支持新企业改革发展,让优质资产“活得好”,一手推动司法出清,让僵尸企业“死得了”,让厂办大集体改革真落地、有实效。
  扶上马、送一程新企业改革活力足
  走进鞍山冶金工业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中板带钢生产车间,黝黑粗糙的钢坯正在产线上反复打磨,经过酸洗加工,变成一张张银白透亮的不锈钢板。“订单一来,我们加班加点抢着干,一个月能挣5000多。”电焊班班长曹家海说,改制后新企业任务较为饱满,且由原先的“小舢板”变成了“大航母”,职工们底气更足了。
  2020年底,鞍钢集团启动厂办大集体改革,将110多家具备生存能力大集体企业正式划转给鞍山市。作为这项改革的直接成果,鞍山市将接收的113家大集体企业转制重组为拥有近8000人的市属国企——鞍山冶金工业集团。
  尽管大集体企业“摇身一变”成了国企,但未来发展该如何走,不光职工心里没底,企业管理层也有担忧。
  为了让新集团“活得好”,鞍钢集团主动与改制企业加强合作,各家分子公司与鞍山冶金工业集团的下属单位签订“一企一策”支持协议。鞍山冶金工业集团的冷轧新材料公司、建设工程公司分别与鞍钢股份冷轧厂签订1至4号生产线的功能性包装作业协议;旗下的冶炼产业公司完成了鞍钢朝阳钢铁炼铁厂重力除尘包覆工程、鞍钢鲅鱼圈公司的高炉钻孔工程;所属汽车运输公司与重庆三峡绿动能源公司联合投标的鞍钢汽车公司电动重卡项目全面启动,合同总额3800余万元……改制企业的一批优势产品和服务已全面嵌入到鞍钢的生产体系之中。
  2022年,仅鞍山钢铁集团与鞍山冶金工业集团签订的各类采购合同就有760项左右,合同额20.3亿元,比2021年增加240项,合同额增加6.5亿元。“鞍钢集团为改制企业锁定市场,为我们发展吃下了‘定心丸’。而且我们的配套产品和服务更加专业,也在助力鞍钢主辅分离。”鞍山冶金工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许永波说。
  盈利能力提升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同时,鞍钢集团还鼓励分子公司和改制企业依托自身优势,形成产业链供应链协作,共同开发外部市场。不久前,鞍钢信息产业公司与鞍山冶金工业集团签订协议,双方将以共同出资金、出技术等方式推动成立新公司,从事冶金行业智能装备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合作拓展国内市场。鞍钢信息产业公司负责人介绍,双方合作推动“数字鞍钢”“数字鞍山”建设,每年预计可形成收入2亿元。
  盈利能力提升始终是国有企业发展的核心目标。针对新并入市属国企队伍的鞍山冶金工业集团,鞍山市重点推进新集团聚集主业、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改制后,鞍山冶金工业集团将所属企业重组整合为冶金工业、冶金材料、冶金装备、冶金资源和冶金工程五大板块,引导企业向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价值链高端集中;充分借鉴鞍钢集团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优化管控模式、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健全绩效评价体系等经验,持续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依托鞍钢集团但不依赖鞍钢集团,实施“一企一新业务”计划,新开发社会市场活源78项,新增收入13114万元。2021年,鞍山冶金工业集团实现营业收入58.2亿元,利润4000余万元;2022年实现营收、利润分别增长9.1%和32%,曾经濒临绝境的大集体企业获得了重生。
  破“空壳”除“僵尸” 助力企业发展
  不仅要让优质资产“活得好”,也要让僵尸企业“死得了”。在鞍钢集团和鞍山市将110多家企业移交搞活的同时,还有500多家厂办大集体企业此前因经营不善早已停产关闭。但这些企业的法律关系并未消亡,其产权不明晰,仍有一批债务及职工诉讼等问题像一颗颗随时可能爆炸的“地雷”一样,给主办单位留下风险。
  2020年前,鞍山市启动司法“排雷清障”。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林说,通过司法程序,稳妥解决大集体“空壳”企业的破产和注销问题,为鞍钢发展清除隐患,彻底解除后顾之忧。
  此前,鞍钢曾尝试自行注销这些“空壳”企业,但在实际操作中,虚假债权甄别难度大。为此,鞍山中院组建专班,采取“询邀+竞争+摇号”方式选任管理人,并以线上网络公告与线下召开债权人会议相结合、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等手段,为鞍钢量身定制多种破产清算方式,彻底切断关闭企业与原主管部门、主办企业的管理关系和法律关系,实现依法清退市场。
  与此同时,鞍山中院秉持优化营商环境、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原则,助力鞍钢从破产财产中“淘宝”,依法回收房屋、土地等有效资产,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和贬值。比如在推进鞍钢矿业公司附属企业齐矿工业公司(下称“齐矿公司”)等五家企业破产清算时,鞍山中院发现齐矿公司在进入破产程序前已经完成了职工安置,股东垫付各种费用高达9000余万元,但一直未申报债权,导致齐矿公司账面呈现“资可抵债”现象。“在法院指导下,这部分债权最终得以确认,齐矿公司达到破产条件,其股东获得高比例清偿,收回了部分国有资产。”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朱安介绍说。
  改革的成果最终归结到人。鞍钢集团厂办大集体改革实施以来,15.3万名在职和退休职工获得了养老保险、医疗报销方面的保障,划转给鞍山市的近8000名在岗职工收入有所提高。鞍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谭成旭说,鞍钢集团将协助鞍山市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后续工作,让这场改革持续释放职工群体有归宿、地方经济添活力、央企发展无后患的三重效果。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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